秘书长:王瑜
副会长:解春禹(驻会)
党支部:0411-84670524
办公室:0411-84670524 wang.shunjie@dlepi.com
人力财务部:0411-84671394 yang.xiaoxiao@dlep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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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服务中心:0411-88104481
环责险综合服务平台:0411-81120252
绿金委办公室:0411-84650809
各会员单位:
为鼓励环保产业工作人员热爱环保产业事业,弘扬环保产业精神,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大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拟定对会员单位从事环保产业30年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经单位审核,由大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审,统一表彰奖励。
二、申报条件
凡目前在职在岗(包括返聘)从事环保产业的工作者并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为大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工作人员;
(二)截至2017年12月20日,从事环保产业工作时间累计满30年以上(含30年);
(三)目前从事环保产业的各项工作(含科研、设备生产、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咨询、服务等)的具体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见《表彰从事环境保护产业30年工作者实施办法》(附件1)。
三、申报时间
截止至2017年12月20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需详细填写《从事环境保护产业30年工作者登记表》(附件2);
(二)上报的《登记表》需经过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 2017年12月20日前将《登记表》原件寄交大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epi2014@126.com;
(四)全部申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68-2号(市质检院4楼)
联系人:王顺洁 王晓春
电 话:0411-84671097
邮 箱:dlepi2014@126.com
附件:
1.表彰从事环境保护产业30年工作者实施办法
2.表彰从事环境保护产业30年工作者登记表
(附件可进入大连环保产业网(www.dlepi.com【协会动态】栏目下载)
大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年11月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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