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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2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9年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1月29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打好“七大战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着力打造“环保铁军”,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良好成果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目标是: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38微克/立方米。全市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向主城区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不反弹,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一、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把今年确定为“督改年”,全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根据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的督察意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推进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未完成的11项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未完成的5项问题及“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继续推进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未销号的85件和2018年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352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整改。建立督办、调度、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和销号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蓝天保卫战。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重点抓好裸露地面及露天矿山等扬尘整治;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开展化学品及油品储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试点;组织开展30万千瓦以下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以上;承接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国三柴油车及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推动路检、停放地检查,从源头杜绝超标及冒黑烟车上路行驶;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对超标车辆依法严肃处理。

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继续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完成全部县级水源一级保护区围网封闭,基本完成水源保护区内道路、桥梁环境风险防范治理,完成碧流河水库、东风水库、北大河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整及划定方案报批,完成日供水千吨或供水人口万人以上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报批工作。

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坚战。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监管,巩固已达标国考断面水质;针对复州河、庄河、大沙河水质不稳定问题,加快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河流水质,确保全年水质达标;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积极开展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大幅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明显减少入海河流劣Ⅴ类水体;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要求,清理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加强和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土壤污染治理攻坚战。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集成,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动大化集团搬迁及周边改造项目等重点区域污染地块治理和修复项目;建立全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组织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年内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60个,新建12套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完成《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三、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全市环保审批“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试点第二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促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完成全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形成最终成果。系统谋划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目标、指标及任务,完成《大连市生态环境总体战略规划(2018-2035年)》编制。

四、大力推进环境监察执法,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组织开展利剑斩污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影响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按时完成我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新增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不少于30万立方米;继续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协调完成松木岛危险废物处置园区扩建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确保具备接纳新建企业入驻的条件。推进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开发建设项目,实现对全市放射源的精准监管、动态监管。抓好环境应急工作,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

五、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综合改革、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环境监察和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建设。强化环委会工作统筹,通过组织签署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及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考核等方式,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落细,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电镀企业搬迁入园工作。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六、加强环境保护法规建设,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加快制定《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大连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全力推进《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出台实施,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的科技优势,加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总结验收和成果发布,建立污染源空间分布图及信息数据库。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作。全力推进大数据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大数据项目一期建设工作。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做好公文管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其他基础性工作。

七、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大力宣传报道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决策部署、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效,讲好大连生态环境保护故事。深入开展全民生态环境教育,创建环境教育基地,推进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公众参与提供更多载体。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环保新媒体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做好舆情监控和回应,合理引导公众环境预期。引导产业协会、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充分发动全社会行动,壮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统一战线。

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加强政治和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学习贯彻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引向深入,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大实践活动”。

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加强纪律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的教育作用。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环保系统廉政风险点的把控。

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继续落实抓党建促环保工作的思路和“党建+”工作模式,按照环保系统支部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基层抓支部。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扬“环保精神”,将党的建设与环保业务深度整合,打造大连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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