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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大连市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资金备选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5

大发改环资字[2016]262号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大连市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资金备选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促进我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动“十三五”全市节能减排各项约束性指标的完成,现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资金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一)产业化项目


重点支持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关键技术装备(产品)产业化项目。


(二)专题项目


主要围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组织项目申报。


1、节能方面。重点支持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工程和项目,支持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


2、减排方面。重点支持主要污染物减排、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海洋污染治理及保护、清洁生产等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村镇环保基础设施运行费用补助项目。


3、循环经济方面。重点支持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城市矿产”回收利用示范工程、再制造产业化示范工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大宗固 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循环型服务业示范工程、循环型农业示范工程、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示范工程、废弃物协同资源化处理示范工程)、循环化发展试点园区项 目。


4、低碳发展方面。重点支持低碳示范工程。


5、生态文明方面。重点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项目。


6、新技术(产品)应用试点工程。重点支持节能减排领域新技术(产品)应用试点工程。


有关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项条件


1、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主体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的不得申报,严格限制“两高一资”行业借机增加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单位经营状况良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


3、投资规模较大。除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及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外,节能减排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300万元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则上应在5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的总投资原则上应在500万元以上。


4、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配套条件好,能够确保按期开工建设。


5、对于在建项目,原则上已完成实物工作量不超过总投资的70%。


6、产业化示范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能够解决节能环保关键共性问题。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明晰,并有相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仅限于产业化项目)。


7、实施试点工程的新技术(产品)应能解决节能减排领域的关键瓶颈问题,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8、已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属《大连市市区燃煤锅炉整治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要求


(一)加强协调沟通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与经信、建设、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并出具对项目的审查意见。


(二)项目材料要求


1、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备选项目资金申请正式文件。文件后附项目汇总表,请按项目的优先顺序,分类汇总(详见附件2)。


2、项目申报材料单行本(列出目录并胶装成册)。


(1)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3)。


(2)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4)。


(3)由有能力的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区市县和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的审查意见(对项目可研的评审和批复不能代替审查意见)。


(4)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的审批文件。


(6)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或登记表的审查意见。


(7)用地证明文件(仅对需新征土地的项目)。


(8)自筹资金证明。包括: 近期银行存款证明,经法定机构评估的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等。


(9)需要贷款的项目,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授信协议、贷款承诺函、贷款合同。出具贷款承诺函和授信协议的银行应为区市县级银行支行及以上级别;授信协议、贷款承诺函、贷款合同应明确授信或贷款额度,且用途为固定资产投资。


(10)项目实施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11)在建项目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对已完成工作量的验资报告或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工作量证明。


四、报送时间及安排原则


(一)报送时间


请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备选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备选项目汇总表报市发展改革委。并请尽快完善纳入项目库中的备选项目申报材料,于每月20日前将完备的项目材料一式四份报至市发展改革委。最后一批项目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二)安排原则


我委将按照《大连市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本着成熟一批、安排一批,先期报送、先期安排的原则,依据2016年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资金规模,分期下达投资计划。


特此通知。


联系人:姜腾


联系电话:83690226


传    真:83639308


邮    箱:hzc83690226@163.com


附件:

专题题目选择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016年大连市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资金备选项目分类汇总表(样表)

企业基本情况表

项目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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